1.旅行社简介: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隶属于中国青旅集团和成都市旅游局。国际旅行社,全国百强社,四川旅游龙头企业,3.15诚信100企业,西部旅游专家等称号;曾多次荣获国家、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科学化的管理、高质量的服务,在旅游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人员和受过严格培训的英、法、德、日等语种的专业导游队伍。“信誉第一”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国内首创的“泰国直航包机游”,“神洲之旅包机游”和“长江三峡包船豪华游”是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跃升为四川省旅游组织接待能力最强社的标志。公司热忱欢迎海内外朋友到四川来观光旅游。 我社拥有一大批熟悉业务,训练有素的外联计调人员,多次荣获国家 旅游局嘉奖。拥有各类型豪华旅游车,多年来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旅行社有广泛的业务联系。全国各大旅 行社和饭店都有接待网络,同航空公司和铁路交通部门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为中外旅客提供吃、住、行 、游、购、娱乐,会务一条龙服务,保证团体顺利运行。今年针对国内外散客市场的需求,我社在省内率 先开通了“全国散客旅游电脑网络”,力争做到一个散客也能发团,我社恪守质量第一,宾客至上的服务 宗旨,我们将更加热忱为中外旅客服务。
2.旅游合同:
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主要约定事项
旅游团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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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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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及散团 | 年 月 日 时 分在 集合出发; |
主要浏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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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及 | 飞机: |
用餐次数及标准 | 早餐 次,标准为 元/餐;正餐 次,标准为 元/餐(含 菜 汤) |
住宿标准 | 每1晚:房间标准为 星级 房间,费用为 元/人; |
购物点、住宿点 | 详见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游行程表(购物根据游客自愿,每日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时间 |
导游安排及费用 | 安排持证导游,费用标准为 元/人。天 |
行程安排 | 详见乙方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游行程表(在四川境内旅游的团队应使用四川 |
旅游团服务质量 | 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现行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 |
费用及支付办法 | 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 |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转 旅行社出团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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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
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 (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 (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 (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 (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 (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 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 (保险)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第17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20条 (补充约定事项
1、
2、
3、
第19条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21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2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 甲方(代表): |
| 乙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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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执照: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已向旅游局交纳足额的质量保证金,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重视现代化企业管理,拥有一批受过高等专业教育的,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年轻有为的管理人才;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并同时拥有从事旅游行业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我们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超越用户斯望,尽展中青旅完美品质方针. 业务范围:
1.境外: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中国香港澳门等。另备多条出境商务考察线路以及办理护照、签证和港澳通行证等。
2.国内:首都之旅(北京、北戴河、承德)、南国风情(海南、广州、深圳、珠海、南宁、北海、越南下龙湾、福建、厦门、武夷山)、七彩云南(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瑞丽)、神秘高原(拉萨、江孜、日喀则、林芝)、丝绸之路(西安、兰州、敦煌、嘉峪关、吐鲁番、乌鲁木齐、青海湖)、齐鲁大地(济南、青岛、曲阜、烟台、蓬莱、威海)北国风情(大连、沈阳、哈尔滨)奇山异水(桂林、张家界、长江三峡、黄山)、中原大地(西安、华山、太原、五台山、少林寺、开封)美丽江南(杭州、苏州、无锡、南京、上海,千岛湖,普陀山)等精品线路.
3.四川:联合国世界自然遗产川西北高原上的两颗灿烂明珠九寨沟、黄龙。联合国世界自然与文化双料遗产峨眉山、乐山、都江堰。中国道教第五洞天-青城山。东方阿尔卑斯山-四姑娘山。最后的香格里拉-稻城亚丁。低海拔现代冰川-海螺沟(蜀山之山-贡噶山) 。中国最大的枫叶观赏区-米亚罗。三国文化-武候祠、阆中、翠云廊、古栈道、剑门关、广元等。蜀南竹海、红原大草原、若尔盖草原、神秘的百慕大-黑竹沟。龙池森林公园、碧峰峡野生动物园、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三江生态自然保护区。 大熊猫的故乡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能够满足各类旅游爱好者的需求。
4.组织本地游客赴省外或境外旅游,接待外地旅行社团体或散客以及外地游客赴川旅游,承办夏令营、会议、商务订房、文化艺术交流等各类商务和文化活动。
5.组织摄影、探险、徙步穿越、攀岩、登山等各类特种旅游以及户外活动。
6.代订和购买各地单程、往返、联程机票及火车、游船客票。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成都青旅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隶属于中国青旅集团和成都市旅游局。国际旅行社 ,全国百强社,曾多次荣获国家、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科学化的管理、高质量的服务,在旅游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
联系方式:QQ:278560290
QQ:120658127
QQ:32241408
电话:028-68990880 68328867 683288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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